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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与认可的区分

认证与认可均属合格评定的范畴。认证的对象是供方的产品、工艺或服务;认可的对象是实施认证、检验和检查的机构或人员;认证机构为所有具备能力的机构,大多数国家认证机构之间存在竞争关系;认可机构应为权威机构或授权机构。认可机构一般为政府机构本身或政府指定代表政府的机构;认可机构具唯一性,为保证认可结果的一致性和认可制度实施的国家权威性,认可机构不宜引入竞争机制。所以,几乎所有的国家都通过法律或政府的行政干预确保认可制度实施的严肃性和唯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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